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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宣布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过渡期监管政策范围
发布时间:2017/12/9 15:30:43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70

12月7日,商务部宣布,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政策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五个城市。此前,过渡监管政策仅在天津、上海、杭州等10个试点城市适用。目前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虽然实施了必要检疫,但并未要求其符合国内标准,也未执行货物进口检验要求,监管部门发现了一些质量安全问题。商务部提醒消费者充分了解商品信息、选取规范平台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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