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消息:电动车加装雨篷、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连日来,灵溪交警中队加大力度抓好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7月6至8日,共出动警力120余人次,拆除雨篷2100余把,查处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500余起,严控道路交通安全。
灵溪镇车站大道、公园路、建兴路、通福路、龙渡路、仁英路、大门菜市街、灵龙大道县人民医院前……小区、广场、超市前、主要道路、农贸市场等地处处都是严管区域。在现场,交警对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进行查处,并在电动车上粘贴安全警示语。
据了解,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停放、违法载人、越线停车、违反规定载物、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罚款20元,逆向行驶、加装雨篷、占用专用道行驶的罚款50元。未佩戴安全头盔首次被查获的将予以警告,第二次被查获的处以20元罚款,被查获三次(含)以上的处以30元至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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