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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5月1日施行 力争条例在浙江率先实施
发布时间:2018/3/26 13:01:12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36
去年7月,本报记者曾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转眼大半年过去了,3月22日,记者从省邮政管理局获悉,国务院正式决定《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时间为2018年5月1日,并公开了最终全文。
“作为快递业的首部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完备了邮政业法津法规体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快递专家赵小敏告诉钱江晚报记者,《条例》共分八章,四十六条,从最终全文来看,没有很大变动,赵小敏表示,条例当中有四条是首次出现的。
比如,第十条“依法保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及第十一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末端网点布局”。“跟乡村振兴计划以及电商扶贫等国家发展战略联动起来,对于农产品进城以及工业品下乡具有积极意义。”赵小敏解释。
此外,《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未来快递服务要常态化,不能将快递员放假和快递企业放假对立起来,上市公司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赵小敏告诉钱江晚报记者,第四十三条明确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突出了安全监管的责任。
数据显示,中国快递行业中一线从业人员达到300多万名,涉及的相关行业有十多个,如今我国快递业终于有法可依,可以说喜大普奔。当然在专家看来,条例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出台更多细则,相关部门协同作战。赵小敏解释,比如,鼓励环保包装材料,那么环保的标准是什么等。
另据了解,虽然离5月还有一个多月,但《条例》的施行筹备工作已经展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管理局已经拟定了宣贯方案,会加快与法制部门的沟通,力争条例在浙江率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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