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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电动车全责!
发布时间:2019/1/13 9:20:49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3

外卖方便了大家的生活,

但一些外卖小哥为了赶时间,

不惜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这次,交警判了电动车全责!

2018年12月26日上午11时左右,外卖小哥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江东中路北向南行驶至梦都大街路口时,未按信号灯通过此路口,与付某由东向西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车主腿部擦伤,两车均有车损。

南京交警四大队交警到场后详细询问两名当事人的事故发生原因,并通过调取路口监控查看,监控视频记录下了整个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监控拍下事故全过程

通过监控能看到,外卖小哥陈某在路口等待南北向车辆左转走完后,在由北向南信号灯还是红灯时,便开始骑车通行,没想到走到斑马线一半时东西向车辆开始直行,付某驾驶的小车躲闪不及碰到陈某。

再看一次整个事故过程:

经鉴定,电动车车主陈某未按信号灯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轿车车主付某无责。

认定该电动车车主不仅要负责自身的医药费用、车辆的车损修理费用,同时还要承担对方车辆的车损修理费用。

骑电动车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后果有多严重?

不多说了自己看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所以,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千万别为了抢那一点点时间,

最终有可能付出惨痛的代价。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既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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