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我县交警各辖区开展联合行动,对辖区内违反《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在辖区主要路口对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警告处罚。同时,在苍南交警微博平台进行图文直播,并深入辖区学校、社区、快递外卖企业分发宣传单,倡导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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