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平湖开始规范货运站(场)行业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4/18 12:53:34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4
为进一步规范平湖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要求,平湖运管所将于4月1日起按照新的审批机制,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进行许可。
一方面不再对原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仓储理货等相关服务实施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到所办证大厅办理,符合要求的,给予备案。按备案要求纳管的经营业户,在2018年4月1前已经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要求今年4月1日至7月20日期间完成许可证换领,3月平湖已完成摸底分类工作并将相关情况通知到了业户。
另一方面调整原货物集散服务的货运站(场)许可管理机制,将以站(场)经营业户为对象的审批机制调整为以货运站(场)项目与经营业户相关联的审批机制。平湖运管所将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证照联办”事项操作指南》中明确的材料要求受理申请,并执行现场勘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