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快递新规来了 未经收件人许可 快件不得入柜
发布时间:2018/4/25 21:38:14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22
近年来,快递代收驿站和智能快递柜逐渐兴起,人们再也不用为快递无人收件而苦恼,但新的问题也接踵而来——家里明明有人收件,快递员却不愿送货上门。
“明明收件地址写的清清楚楚,快递到了不联系我就直接放到快递柜里了。”由于快递员没有送货上门,家住路北街道水天一色的陶先生对此颇有不满。陶先生告诉记者,对智能快递柜这种“新鲜东西”,他并不是很熟悉,因此每次都要拜托别人帮忙取件,非常不方便,“快递员不能代替买家做主,是否送件上门亲自签收该由买家说了算。”
在采访中,记者获悉,现在很多小区都配置了智能快递柜,如“丰巢”“速易递”“富友”等,送快递时直接投放到快递柜中让收件人自取,已经成了大多数快递员“约定俗成”的习惯。“我们一天要送的快递件数太多了,尤其是‘双十一’的时候,一天送100到200件都是常事,挨家挨户送会耽误不少时间。”对于一些收件人的抱怨,从事快递工作的小张表示有“苦衷”。在采访中,记者获悉,由于快递员是按派送件数计薪提成的,使用智能快递柜,可以大大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针对这种现象,记者注意到,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对快件投递有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快递员在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可将快递放入快递柜或代收点。
明确“实名制”寄件要求、鼓励环保包装、泄露寄件人个人信息等隐私最高罚10万元……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在规范收寄件、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利等方面,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据悉,在《条例》要求下,快递损失赔偿责任险种也将被保险公司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