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5点半左右,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二大队民警潘建巡逻时发现,一辆浙B牌照的轻型封闭式电动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速度只有10km/h左右。
当时,雨天路面湿滑,过往车辆高速行驶,纷纷避让,给路面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潘警官见状立马用喊话器让司机先靠边停车。
据了解,司机张某是贵州贵阳人,在金华一广告公司工作,当天和同事从金华出发,到前仓拉一些广告材料回来。车子是公司刚买来的,车辆类型是轻型封闭货车,悬挂着渐变绿色牌照,属于新能源车。
这次,张某也是第一次驾驶这个车辆,从前仓返回时,电量大概在30%左右,他也没多想,对于电量对应的公里数把握也不准确,稀里糊涂走上了高速。
在过了武义互通后,车辆因电量不足,速度已经达不到20km/h,进退两难,幸好交警及时发现。
随后救援车到达现场将这辆“枯竭”的车辆拖离了高速,司机张某因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被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其实在张某经过的武义服务区,就有充电桩设施,而且发现电量不足,他们完全可以从武义下高速,也不至于会因低速违法而且抛锚在高速公路上。
高速交警提醒:行车上路一定要做好规划,不仅仅是新能源车,普通的汽油车也经常因没油抛锚在高速公路上,会有些司机朋友就找人把油送上来,这种行为会给高速公路增添很多安全隐患,也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如遇车辆抛锚,停在右侧硬路肩,后方150米处摆好三角警告标志,拨打12122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