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物流网!苍南物流信息化与商务门户龙头网站!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今天是:2025年11月19日 星期周三
当前位置 > 物流首页>物流资讯
事发龙港!肇事逃逸,终于自首了......
发布时间:2020/7/7 13:15:37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149

发生交通事故后,你会怎么做?是立即报警,还是当即逃离现场?一念之差,所造成的后果可能完全不同。

微信图片_20200706134710.jpg

6月22日晚18:50分,龙港市人民路与龙跃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碰撞事故,现场造成一残疾车翻倒在地和防护栏杆破损。

事故发生后,肇事车主不仅不及时停车查看,反而迅速驾车逃离。

目前,金某因肇事逃逸及无证驾驶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苍南物流网(http://www.wz56w.com/),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如查找更多有关物流公司、线路信息,欢迎搜索关注“苍南物流网 龙港物流网”(cnthgg)微信公众号

物流网推荐
  • 龙潮物流
  • 新疆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