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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城乡户口差别,租房户也能落户龙港
发布时间:2020/10/16 11:34:52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208
“撤镇设市”一周年之际,龙港市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放开龙港市城镇落户限制有关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在新一轮城市人才争夺战中亮出“撒手锏”。《规定》将于11月5日起施行,包括允许租房户落户、人才“零门槛”落户等七大亮点,吸引更多人才到这座年轻城市创业就业。

当前,龙港市已全面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全域人口市民化改革是其中重要的改革项目。同以往户籍政策相比,龙港落户新政呈现出放开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放开“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取消市内迁移落户城镇和农村的条件区别等七大亮点。

“为了吸引更多人才留在龙港,我们实现了‘零门槛’的人才落户政策,还允许人才先落户后就业。”龙港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才认定标准上相比省市要求有了进一步放宽。

《规定》第六条显示,在龙港具有公、私租赁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本市落户。“按照温州市区的政策,一般只有公租房住户才具备落户资格,放开私人出租房租户落户的限制,这在温州全市尚属首创。”该负责人介绍,对于落户所需的“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也得到了明显拓宽,“不再仅凭产权证落户,买卖合同、分家析产协议书、社区证明等其他能够证明房产所有权的材料均可作为落户依据。”

对于选择来龙港投资创业的群体,《规定》对其举家迁徙实行照顾性落户,允许具备经营条件但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及配偶子女随迁。

作为龙港全域城市化、农村社区化、就地市民化的关键性改革,今年3月,龙港全域73个村完成“村改社区”。作为该项改革的配套举措,《规定》取消市内迁移落户城镇和农村的条件区别,无差别实行城镇或农村落户标准,且流动比以往更为便利,办理更为便捷。

随着户籍改革的实施,将让龙港城乡居民享受到日益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开放便捷的落户政策,还将吸引更多的人口乃至人才来龙港定居发展,有利于提升当地城市化水平,助力这座年轻城市迎来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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