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监部门近日公布一批房地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一家公司3次发布广告“触雷”被罚款5万元。
市监部门透露,温州买好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0年4月8日在微信公众号“温州房产圈”上转发一篇广告文章,内含“……四大非凡体验直击128㎡半岛美学样板房……从128㎡的户型图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在户型设计上,香开万里对奢适尺度的把控非常到位……近35㎡大尺度餐客连厅……”字样,阅读量1319次,未收取广告费。
该公司2019年8月9日在微信公众号“温州房产圈”上发布一篇广告文章,内含“……近期的华董·璞丽湾就让圈姐印象深刻。外人一看或觉平平无奇,略知一二的猜测其取自‘璞玉’的珍贵。不过温州人一瞧大部分能立马联想到‘风水祖师爷’温州的造城者郭璞。……华董的老板向来推崇郭璞相地理念,取璞字除寄托对郭璞的情思愿景外,背后也寓意着华董将以造城者之心来造房子的意谓在。……地段优渥、景观较好的外在优势可以说华董深得郭璞的‘相地之术’……”字样,阅读量12788次,广告费为9000元。
该公司2018年11月10日在微信公众号“温州房产圈”上发布一篇广告文章,内含“金茂府所到之处能撬动当地城市的板块价值升级”字样,本文阅读量12479次,广告费9000元。
执法人员表示,当事公司发布上述广告,其中有的涉嫌迷信,有的没有表明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公司立即改正全部违法广告内容,没收广告费用1.8万元,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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