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完成今年首次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三部门联合监管行动
发布时间:2018/8/15 9:57:09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350
近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建设局三部门联合对绍兴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船舶港口防污染联合监管专项行动,切实保障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据悉,绍兴是全省首个对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办法进行方案布置并开展行动的地区。
自2017年交通、建设、环保三部门联合印发《绍兴市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办法》以来,绍兴交通港航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交通(港航)、环保、建设部门在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方面的监管任务、行动范围、实行阶段和工作要求,并于2018年5月份印发《2018年度绍兴市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绍兴市三大部门上下半年对全市范围内的码头、水上加油站、锚泊服务区、船舶修造厂以及靠泊于上述污染物接收点的本港籍船舶开展联合监管专项行动。
本次联合检查分企业自查整改、各区(县)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市级三部门对全市6个区县船舶港口污染物监管重点单位(52家码头、9家景区、5家船舶修造厂等)随机抽查三个阶段实施。此次联合监管行动共对辖区13家码头、4家客渡游经营单位、2家船舶修造厂、13艘次船舶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84人、执法车辆28辆,对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处理情况以及码头防污染设施建设、台帐记录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6个。本次联合监管行动中,绍兴交通、建设、环保三大部门密切配合,强化信息互通,消除监管盲区,凝聚合力打击航区污染,建立了有效的执法联动和监管合作机制,使船舶港口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更加科学规范,对实现内河航运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构建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绍兴市内河航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