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交警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8/8/28 14:03:45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320
日前,市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案件,驾驶员潘某因无危化品的运输资格证,且车辆存在着多项违法,被依法查扣。
当天上午,在大石线一级公路上山村红绿灯路口,市交警大队巡逻指导中队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车号为浙JVK220号的黄色轻型普通货车极为可疑,遂拦截这辆车进行检查。驾驶员潘某神态十分紧张,说话支支吾吾。民警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认定该车一定有问题,一检查,发现车上装满了煤气瓶。煤气瓶属危险化学品,潘某除了驾驶证和行驶证,无法出示危化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原来驾驶这辆车的有资格证的驾驶员身体不舒服,让我来代班。”潘某交待。然而,民警进一步检查后又发现了该车还存在着另外的问题。“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喷涂警示标志,也未按规定配备押运员,属典型的非法运输的整治范畴。”市交警大队巡逻指导中队副中队长林文胜介绍。
按照危险化学品运输整治行动要求,民警向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了通报,对该案违法人员、车辆以及有关证据作了移交,由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进一步处理。
8月23日,市交警大队对该车所属的公司温岭市城乡危险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开展整顿,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所属危险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和安全教育,并于8月31日前整改完毕,以消除隐患。
林文胜介绍,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且一定要有押运员,否则发生事故后,很难及时处理到位。在接下来的整治行动中,他们将继续对发现的危化品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拦截、及时查纠,切实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提醒,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件,否则违法运输化学品,被公安机关查获,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