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社记者 房舒 通讯员 厦公翔
本报讯 “把各自爱人扔在家里,在各大路口等你。”14日,为提醒大家过节不忘交通安全,翔安交警各中队在辖区内各大路口设卡拦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昨日记者了解到,14日当天,翔安交警大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近500起,包括醉驾违法1起、酒后驾驶违法6起,在这7起中,“隔夜酒”占了2起。
骑着轻便摩托车,男子摇摇晃晃开近了交警设卡的地点。14日9时许,马巷交警中队在民安路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的男子戴某。戴某称,前一晚跟朋友喝了白酒,没想到第二天还处在宿醉状态。
当天14时50分许,转战巷南路的马巷交警中队,又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男子李某——跟上午的戴某一样,这一起也是“隔夜酒”惹祸。
15日1时许,新店交警中队在翔安大道辅道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男子。该男子称,前一晚和朋友一起聚会、喝酒,聚会结束后他骑着摩托车上路回家。“我知道喝酒不能骑车,但想着没喝多少……”男子坦言,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记者了解到,翔安交警近日全时段全地域开展交通整治,重点打击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提醒
宿醉人士不可开车
医生提醒,喝酒后,酒精在人体的代谢时间一般为10个小时到20个小时,由于年龄、体质等差异,不同的人解酒的时间也不一样。
然而,酒驾查处的标准不会因人而异。根据我国相关交通法规规定,只要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就属于酒驾。交警提醒驾驶员,前一晚大量饮酒后,第二天如需出行,最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不可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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