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消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有关精神,决定启用电子不动产权证书,2019年2月18日起实施。
据悉,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使用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继续使用,继续有效。电子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出现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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