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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铁路安全地方法规实施:规定旅客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发布时间:2018/12/1 17:30:50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378

我国首部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今天(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列车晚点、停运期间的信息通报,旅客强占他人座位等行为都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列车晚点停运及时向旅客通报

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列车、车站等场所公告旅客、列车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站人员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列车晚点、停运时应当及时向旅客通报信息、说明情况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旅客不得有侮辱工作人员等行为

旅客及其他进站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配合铁路运输企业依法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得有打骂、侮辱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行为。

旅客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并公开纸质、电子车票的使用规则。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旅客应当按照车票标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对保护区内排污等行为予以罚款

另外,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倾倒垃圾、燃放烟花、焚烧草木、放养牲畜等,违反规定的,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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